一、专业适用范围:本专业培养具备文学、艺术、新闻学、广播电视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,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素质,在接受广播电视传播技术训练的基础上,掌握在广播电视节目策划、编导、制作等方面的专业技能、能在广播影视系统、广告公司和文化传播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与电视节目编导、策划、制作、撰稿、编剧、文艺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二、专业主干课程:传播学、广播电视概论、电视艺术概论、戏剧艺术概论、影视作品分析、视听语言、电视节目制作、摄像技术、照明技术、专题片制作、电视节目策划、纪录片创作、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。